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(含2米)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,是工贸企业高风险特殊作业之一。本规程依据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》(GB 30871—2022)及相关标准整理,供高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考。

一、作业前准备

  •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高处作业安全培训。
  •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,包括安全帽、安全带、防滑鞋。
  • 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。
  • 检查安全带、安全绳是否完好,是否在有效期内。
  • 检查作业平台、脚手架、梯子是否牢固可靠。
  • 确认作业区域下方无人员,设置警戒区域。

二、安全带使用要求

  •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,严禁低挂高用。
  • 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的构件上,严禁系在移动或易损的物件上。
  • 安全带应当定期检查,发现断丝、磨损、霉变等应当立即更换。
  • 安全带使用期限一般为3-5年,到期应当更换。

三、作业中安全要求

  • 作业时身体各部位与临边、洞口保持安全距离。
  • 严禁在作业平台上追逐、打闹。
  • 严禁向下抛掷工具、材料。
  • 工具应当系安全绳,防止坠落。
  • 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。
  • 遇到六级以上大风、暴雨、雷电等恶劣天气,应当停止作业。

四、作业后要求

  • 清理作业现场,工具、材料妥善存放。
  • 拆除临时安全设施。
  • 填写作业记录。

五、禁止行为

  • 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。
  • 严禁低挂高用安全带。
  • 严禁在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。
  • 严禁向下抛掷工具、材料。
  • 严禁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。
  • 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。

六、应急处置

  • 发生坠落事故时,立即拨打120,保护现场,不要随意搬动伤者。
  • 发生人员被困时,立即组织救援,救援人员必须做好防护。
  •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,立即拨打120,对伤者进行急救。

依据: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》(GB 30871—2022)。

本文内容整理自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公开文件,仅供参考,具体执行请以官方原文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