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面处理作业涉及酸、碱、有机溶剂等危险化学品,作业不当可能导致化学灼伤、中毒等事故。本规程依据《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》(GB 5083—1999)及相关标准整理,供表面处理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考。

一、作业前准备

  •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熟悉化学品性能和操作规程。
  •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,包括防化手套、防护眼镜、防酸工作服、防酸鞋。
  • 检查槽体、管道、阀门是否完好,是否有泄漏。
  • 检查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。
  • 检查洗眼器、淋洗器是否正常可用。
  • 确认应急药品和中和剂是否齐全。

二、作业中安全要求

  •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系统连续运行。
  • 配制溶液时,应当将酸(碱)缓慢加入水中,严禁将水加入酸(碱)中。
  • 取放工件时应缓慢平稳,防止溶液飞溅。
  • 严禁在作业区域饮食、吸烟。
  • 发现槽体泄漏、溶液飞溅等情况,立即停止作业处理。
  • 作业中不得擅自离岗。

三、作业后要求

  • 作业结束后,关闭加热、通风设备,切断电源。
  • 清理设备和工作区域。
  • 脱去防护用品,清洗手部和面部。
  • 填写作业记录。

四、禁止行为

  • 严禁将水加入浓硫酸中。
  • 严禁无防护进行表面处理作业。
  • 严禁在作业区域饮食、吸烟。
  • 严禁将化学品随意混合。

五、应急处置

  • 发生化学灼伤时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拨打120。
  • 发生化学品泄漏时,立即疏散人员,使用中和剂处理。
  • 发生中毒时,立即将人员移至通风处,拨打120。

本文内容整理自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公开文件,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