锅炉安全操作规程
依据:TSG 11—2020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锅炉属于特种设备,操作不当可能导致爆炸、火灾、烫伤等严重事故。本规程依据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11—2020)及相关标准整理,供锅炉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考。
一、作业前准备
- 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持证上岗。
- 检查锅炉本体、安全阀、压力表、水位计等是否完好。
- 检查给水系统、燃烧系统、排烟系统是否正常。
- 检查锅炉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。
- 检查锅炉房通风、照明是否正常。
- 确认锅炉房内无杂物堆放。
二、作业中安全要求
- 启动锅炉后,观察运行是否平稳,有无异常声音、振动。
- 密切监控压力、温度、水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。
- 定期排污,防止水垢积聚。
- 定期检查安全阀、压力表是否灵敏可靠。
- 发现超压、超温、缺水等情况,立即采取紧急措施。
- 作业中不得擅自离岗。
三、作业后要求
- 按顺序停炉,切断燃料供应。
- 关闭主汽阀、给水阀。
- 记录停炉时间和锅炉状态。
- 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。
四、禁止行为
- 严禁超压、超温运行。
- 严禁安全阀失效时继续运行。
- 严禁锅炉缺水时立即上水。
- 严禁无证操作锅炉。
- 严禁在锅炉运行时进行检修。
五、应急处置
- 发生超压时,立即减弱燃烧,开启安全阀排汽。
- 发生缺水时,立即停炉,严禁立即上水。
- 发生锅炉爆炸时,立即撤离人员,拨打119、120。
- 发生烫伤时,立即用清水冲洗,拨打120。
依据: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11—202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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